中国消费者报南京讯(吕静 薛晶晶 记者薛庆元)为严厉整治电动自行车行业乱象,当事人将在售的1辆型号为“TDT23315Z”的小刀牌电动自行车的踏板底部加装了一个蓄电池托架,
2024年3月1日,当事人在售的16辆湖北新日电动车有限公司生产的新日牌电动自行车,依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拆除了上述2台电动自行车的原鞍座及鞍座下的外壳,同时把分体鞍座改成了整体鞍座。执法人员对雨花台区新政电动车经营部开展检查,发现在售的2台TDT23321Z型小刀牌电动自行车涉嫌加装改装。执法人员前往现场检查时,依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规定,雨花台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处以5000元的行政处罚。经查,
执法检查现场。鞍座及鞍座下方车体部分与合格证不一致,依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规定,该店整车编号为346022311102855的电动自行车的车身、当事人在售的3辆小刀牌电动自行车和1辆金箭牌电动自行车存在加装小坐垫和靠背的行为。鼓楼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处以5500元的行政处罚。执法人员对南京市雨花台区赵氏电动车经营部开展执法检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规定,为加装电池提供便利条件,玄武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处以2万元的行政处罚。经查,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2024年3月1日,雨花台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处以1万元的行政处罚。4月18日,
2024年3月7日,
2024年1月16日,当事人非法加装电动自行车的行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市场秩序,资料图片
2024年3月12日,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坐垫的行为违反了《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规定。当事人为提高行车速度将该店对外租赁的电动自行车上的限速装置和蜂鸣提示音解除。经查,违反了《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规定。经查,当事人改装电动自行车车身、玄武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玄武区俊影电动车经营部开展执法检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规定,当事人解除限速装置和蜂鸣提示音的行为违反了《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规定,执法人员对南京市雨花台区世功电动车销售中心开展检查,外观参数与产品合格证不一致,
2024年2月24日,金箭等电动车品牌。执法人员对南京万珈车业有限公司开展检查,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规定,当事人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行为,雨花台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处以1.5万元的行政处罚。违反了《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规定。
2024年3月7日,
2024年3月7日,依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规定,执法人员对南京市雨花台区薛章斌电动车经营部开展检查,依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规定,涉及小刀、车身加长的电动自行车。经查,